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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数据》专题征文:数据知识产权探索(截稿时间:2024年8月31日)
《大数据》专题征文:数据知识产权探索(截稿时间:2024年8月31日)
发布时间:2024-06-04
来源:本站

2021年,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(2021-2035年)》,随后国务院印发《“十四五”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》,两个文件均指出要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。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跟进有关工作部署,于2022年11月起开始在北京市、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福建省、山东省、广东省以及深圳市等8个地方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的试点工作;2024年新增天津市等9个地方作为数据知识产权共同试点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和授权试点工作已经陆续开展。

本刊以“数据知识产权探索”为主题进行征文,旨在集中展示各地、各界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研究和实践方面的成果,包括: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构建、数据知识产权审查、针对数据资源的创造性劳动甄别和数据产品的创造性、数据知识产权的可交易性、数据知识产权实践案例分析等等。

 

专题主题:数据知识产权探索

客座编辑:朱扬勇教授(复旦大学),叶雅珍博士(复旦大学)

 

一、征稿范围

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:

 

1)数据的产权属性;

2)数据知识产权的内涵与外延;

3)数据知识产权的形式审查/实质审查;

4)针对数据资源的创造性劳动甄别;

5)数据产品的创造性甄别;

6)数据知识产权的流通交易;

7)数据知识产权相关技术;

8) 数据知识产权实践案例分析。

 

二、征稿要求

1、文稿应属于作者的原创性科研成果,数据真实可靠,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与推广应用价值;应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或会议上发表或宣读过,也不在其他刊物或会议的审稿过程中,不存在一稿多投问题。

2、文稿应包括中英文题名、作者信息、摘要、关键词、基金项目名、参考文献,中文正文和作者简介(包括照片),文稿一律采用word文档提交。

3、投稿时,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(电子邮件、电话、邮寄地址)及“‘数据知识产权探索’专题投稿”及所属方向。

4、文稿通过《大数据》官方网站http://www.j-bigdataresearch.com.cn/进行投稿,暂不支持其他投稿方式,投稿须知及文稿模板请参见网站说明。

 

三、重要日期

征稿截止日期:2024年8月31日

审稿完成日期:2024年9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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